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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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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甘苦人肩並肩 溫柔的草根律師邱顯智

  • 07/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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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訊/校園記者蘇品潔報導】

公視與HBO共同推出的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除了引起台劇新高潮,也讓社會大眾看見不同身分的人,在面對同件事情的不同觀點。劇中人權律師王赦為加害人日夜奔波,卻遭受民眾與輿論的苛責,這樣看似與我們距離遙遠的人物,卻真實存在於社會中。雪谷南榕法律事務所邱顯智律師受東吳學生會邀請,5月23日在外雙溪校區國際會議廳,和本校師生分享人權律師的荊棘之路。

「台灣的法院就像電影院」你總能看見高潮迭起的人生戲碼在眼前上映著,邱顯智律師以揶揄的口吻如此說道。2012年他成立義務律師團,曾為「全國關廠工人抗爭事件」案、洪仲丘案、大埔丟鞋案、苑裡反瘋車案梨山老農案等義務辯護。邱律師笑說,人權律師看似熱血,但其實辯護失敗的案子比成功的還要多,而成功的案子需要歷經多年才能開花結果,這當中也默默消耗掉許多青春歲月與熱忱。「你怎麼知道你沒有幫錯人?」面對社會大眾的質疑,他表示,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他都曾為他們辯護過,律師這份職業,不可能一輩子都只接某一方的工作。當他辯護的對象與輿情相反時,私人訊息裡的謾罵聲往往如排山倒海般襲來;有趣的是,那些謾罵的人,都曾因為洪仲丘案而私訊鼓勵及支持他,他無奈地說,「只能說大家都想做好人啦!」但比起成為鍵盤酸民,他更鼓勵大家試著深入了解案情,才能避免情緒性的紛爭。

邱律師特別談到蕭明岳的案子,此案最大的問題在於關鍵物證皆與蕭無關,只因犯案的宋雲華、宋雲仙、梁嘉麟、呂昌駿及郭哲委等人,在搭乘囚犯車時聯手串供指出蕭是幕後首腦,雖然宋雲華、宋雲仙及郭哲委於蕭遭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後,向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呈刑事聲明自白書翻供,表示蕭沒有參與走私案件,但事後檢察官多次以減刑利誘郭哲委,要他咬定蕭為共犯。邱律師表示,為甚麼可以讓嫌犯處在同一空間而有機會串供呢?檢察官又怎麼可以用利誘方式進行問答呢?這顯示司法體制出了問題。邱律師又提到越南移工阮國非,因逃逸遭警開9槍,最後重傷不治的案子。在語言文化不同及所有資訊皆由加害者掌握的情形之下,像這類型的案子很容易被「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邱律師強調,除了要檢討警方用槍時機及比例原則,也希望政府和社會大眾能正視移工逃跑的原因——無法自由換雇主。在台灣,台灣人可以自由選擇雇主及更換工作;但移工若因工作環境差想換工作時,仲介還會再收取3到4萬元新臺幣的費用,在無力負擔之下,移工逃跑的現象才會層出不窮。

活動尾聲,現場學生提問「我們除了持續關注案件的進度,還能為這些弱勢貢獻甚麼?」邱律師笑著說,每個案子裡面都會有不同專業角色涉入,例如越南移工案子需要越南翻譯,如果熟稔越語的學生,可以從中協助律師與家屬的溝通;此外,亦可透過擔任NGO組織志工,從不同的面向去瞭解案件;擅長撰文的人,可以透過自媒體,在網路上為這些弱勢發聲。最後,邱律師勉勵在坐每位學生,即使身處絕境,也要懷抱希望!

【文圖/社工三蘇品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