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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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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暨諮商中心】轉知教育部「大專校院對聽覺障礙需求身心障礙學生教學、輔導及支持服務參考事項」

  • 03/2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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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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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提供:健康暨諮商中心
一、教育部函知有關「大專校院對聽覺障礙需求身心障礙學生教學、輔導及支持服務參考事項」,依特殊教育法第 35 條第 3 項規定,為確保聽覺障礙需求學生之基本學習權益,各校應秉持本參考事項之原則及學生實際個別需求,建立教學、輔導及支持服務等健全支持體系,以保障其學習及發展權益,相關參考重點詳如附件,供全校各單位執行教學或相關業務時參考。
二、詳細資訊請參照附件,並協助宣導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