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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轉知:臺北市政府函知「臺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第16屆民間委員公開遴選簡章」,詳如來文。

2026/08/31

一般公告

資料提供:人事室第二組

說明:
一、臺北市政府為推動性別平等政策與相關措施,其所屬性別平等辦公室刻正辦理第16屆民間委員遴選作業,委員聘期116年1月1日至117年12月31日。
二、受理推薦委員類型及資格:
(一)、民間團體:經合法程序之立案團體或基金會,其章程或宗旨與推動女性權益或促進性別平等相關。
(二)、事業單位:設立於臺北市之事業單位(含社會企業),其設立宗旨、任務、組織政策、目標或推動之方案計畫內含推動女性權益或促進性別平等之具體項目。
(三)、專家:各專業領域中從事女性或性別平等相關議題倡議及推動工作5年以上,有具體事蹟者。(如具兒少身份,則為2年以上。)
(四)、學者:各專業領域中具女性或性別平等相關議題研究或著作之大專校院助理教授以上者。
三、檢附來函及簡章,各單位如有推薦人選,請至連結(https://reurl.cc/eQd2gQ)下載;並請於115年9月17日(星期三)下班前將資料送交本室,俾利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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