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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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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暨諮商中心】轉知教育部函轉有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導盲犬友善環境」之宣導

  • 01/0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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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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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提供:健康暨諮商中心
  • 圖片標題:導盲
一、教育部函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依114年12月3日社家障字第1140761569號函辦理「導盲犬友善環境」之宣導案,要項說明如下:
(一)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第2項規定:「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導聾幼犬、肢體輔助幼犬及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二)為提升社會大眾對於導盲幼犬的認識、支持導盲幼犬進入公共空間,並加強宣導「不餵食、不撫摸、不呼叫、不拒絕、主動詢問」之觀念,宣導影片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https://reurl.cc/eVLLWm)及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https://dpws.sfaa.gov.tw/)導盲犬專區,欲邀請各校協助宣導。
二、詳細資訊請參照網址,並協助宣導推廣及推播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