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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住宿中心】114學年度學生宿舍暑假個人留宿申請作業事項

2026/04/30

一般公告

資料提供:學生住宿中心

依據:學生宿舍法規寒暑假期間申請留宿及退宿辦法。
公告事項:
一、114學年度暑假期間,開放榕華樓做為個人留宿用宿舍,申請相關事項及預計進行之修繕、例行保養等維護作業,詳見附件1。
二、校內宿舍關閉日期為115年6月30日(星期二)至115年9月4日(星期五)、泉思學舍關閉日期為115年8月7日(星期五)中午12時至115年9月4日(星期五)、有容學舍關閉日期為115年8月15日(星期六)中午12時至115年9月4日(星期五),若於此期間有住宿需求且符合申請條件者,請依時限申請。
三、申請對象:原住宿之在校學生(非原住宿生者,如有特殊需求者得另案提出申請)。
四、申請條件:(因床位有限,僅限符合下列條件者申請)
(一)境外生未返國者。
(二)參與實驗、實習、補習並持有上課證明者。
(三)暑假打工,有排班表及工作單位簽證者。
(四)其他特殊因素,檢附經系主任或相關輔導單位簽證屬實者。
五、申請時間:115年5月4日(星期一)至1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六、申請方式:至線上表單申請,表單連結如下:https://reurl.cc/GaGdLd。
七、住宿費用:(依宿舍法規規定收費,宿舍費用計算說明請參考附件2)
(一)長期留宿:住宿期間超過15日者(本次暑假留宿開放63日),住宿費5,100元、網路費600元、公共區域及寢室冷氣費149元,共5,849元。
(二)短期留宿:15日(含)以內者,住宿費每日105元,網路費每日15元、公共區域及寢室冷氣費每日30元。
(三)不論申請長期或短期留宿,皆須繳交保證金500元,住宿期滿後未損壞公物,並於離宿前完成個人寢室公物清點與環境清掃,將無息退還保證金,於暑宿結束後由承辦人統一作業,以匯款方式退還至本人帳戶,若無帳戶則於保證金退款作業完成後至學校出納組領取現金。
八、其他:
(一)暑假住宿申請結果將於1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公布於學生住宿中心網站及宿舍公佈欄。
(二)核准留宿者本中心將計算留宿費用並統一開立繳費單,請持繳費單至兩校區辦理繳費事宜,未於期限內繳回留存聯者視同放棄床位。長期留宿者可自由選填本次開放寢室之床位,請於115年5月25日(星期一)至6月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至兩校區學生住宿中心辦公室辦理床位選填事宜,短期留宿者由學生住宿中心統一安排床位。
九、承辦人:本處學生住宿中心楊卓圜組員(分機7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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