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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法官法改革 民間司改會籲讓非法律人參與評鑑 | 陳瑤華(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中心主任)

  • 06/1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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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改革 民間司改會籲讓非法律人參與評鑑

立法院昨天起召開臨時會,將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法官法修法等案,列入處理議案;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今天說,希望法官評鑑委員會的成員能納入非法律人,避免官官相護情形發生。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於立法院召開「法官法改革,非法律人參與淘汰不適任者」記者會;林永頌說,立法院昨天起召開臨時會,處理具有急迫性及重要性的法案,而法官法列入討論議案中,可見立委們有聽到民間對於司法改革的呼聲。

 

關於法官評鑑委員會的組成,現行條文規定,由法官3人、檢察官1人、律師3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4人組成;司法院、行政院、考試院提出的修法版本為,法官3人、檢察官1人、律師3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6人組成。

林永頌認為,法官、檢察官評鑑若都由法律人進行,恐有官官相護情形發生,也有其單一性及本位主義,或許沒辦法有效發揮淘汰機制,而且歷屆參與評鑑委員會的學者都是法律學者。

林永頌指出,民間司改會希望,不論是評鑑委員會或職務法庭,都應該要有非法律人的參與,作為發起機關的評鑑委員會,更應有過半非法律人的參與。

林永頌也說,應強化人民在評鑑程序中的參與權,因為現行制度下,評鑑請求人無法閱覽卷宗,也無法取得被評鑑人的答辯書,如果不能在評鑑程序中給予雙方平等的權利,就無法落實監督及淘汰。

對此,民間司改會提出他們的修法版本,評鑑委員組成比例,希望法官評鑑委員會由法官1人、檢察官1人、律師2人、法律學者1人,及長期參與司法改革、人權、公益或弱勢議題的非法律學者及社會團體代表6人組成。

今天出席記者會的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主任陳瑤華則說,公正第三方介入不是要完全取代法律人的自律,而是提供更廣泛、多元評鑑,讓評鑑標準更透明、更具鑑別度。

立法院昨天召開全院委員談話會,對於第9屆第7會期第1次臨時會的日期與議案,經表決後,通過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等人提案,臨時會從6月17日下午起至7月5日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