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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法學院「南海爭議暨國際法」研討會 總統馬英九籲國際仲裁法庭勿昧於事實

  • 04/1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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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訊】

東吳大學法學院105年4月14日(四)舉辦「南海議題暨國際法」國際研討會,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共15名為專題演講主講人,總統馬英九偕同外交部長林永樂擔任出席貴賓並發表專題演講。馬英九表示,呼籲海牙仲裁法庭,不要做出昧於事實的判決,要依據聯合國海洋公約規定,並重申爭取太平島主權的決心。

馬英九重申,面對南海的島嶼主權爭議,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東沙群島及其周遭海域均屬於中華民國的固有領土及海域,我國享有國際法上的權利,不容置疑。

在經營南海的實際作為上,馬英九強調,太平島是島嶼而不是岩礁的事實,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政策方向,推動「和平使用太平島」。東吳大學校長潘維大也表示,這次國際研討會目的是期盼找出如何和平解決中國南海衝突的一個新公式、新思維。

為期一天的國際研討會分別以「南海問題與國際法」、「陸菲南海仲裁案」、「和平解決南海衝突之機制」等三主題進行討論。與會學者雲集,東吳大學法學院前院長程家瑞教授及夫人、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李念祖(東吳大學兼任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鄧衍森、東吳大學法學院前院長楊楨教授、中美文經協會常務理事戴瑞明(前駐教廷特命全權大使)、輔仁大學講座教授杜筑生(前駐教廷特任大使)、中國航運董事長彭蔭剛、世界大同文創公司總經理車可同、政治大學教授趙國材、東吳大學兼任教授宋燕輝(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台灣海洋大學教授高聖惕、臺灣師範大學教授王冠雄、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王震宇(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副秘書長)、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宮文祥、陳重陽等,國內外學者共計25位共同探討。

2013年1月菲律賓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中國大陸提出南海仲裁案,並在去年11月的第二階段言詞辯論中,主張太平島是“岩礁”而非“島嶼”,不得享有超過12海里之海洋權利。日前馬英九除登上太平島,還透過“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循法界實務就太平島現狀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向國際法庭說明太平島是“島嶼”而不是“岩礁”。4月15日(五)東吳大學也與外交部共同安排國內外學者赴太平島參觀,以證明該島為人類可居住的天然島,並非菲律賓所稱之岩礁。

近年來,南海地區主權爭議不斷,102年元月菲律賓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之規定,對中國大陸提出南海仲裁案,並在去(104)年11月24日至30日之第二階段言詞辯論中,扭曲事實、曲解法律,主張太平島是「岩礁」而非「島嶼」,不得享有超過12海里之海洋權利。對此,中華民國行政院及外交部已多次發表聲明表示,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太平島作為南沙群島最大自然生成島嶼,不但可維持人類居住更能維持本身經濟生活,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之島嶼要件,因此,中華民國對太平島享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賦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礁層之完整權利。

綜上,此次研討會之討論內容或可在海牙仲裁法院判決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其判決內容,以維護我國在南沙群島的權益。會後將出版英文論文及南海文件書籍,由國際知名跨國出版集團The Brill and Martinus Nijhoff在海牙出版,全球發行,以昭告世界,南海及南海島嶼原來歸屬我國版圖之真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