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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陳冲:檢討房屋稅過度負擔/東吳大學法商講座教授陳冲

  • 07/3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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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冲:檢討房屋稅過度負擔

2016-07-31 06:07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東吳大學講座教授陳冲(左)與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謝哲勝(右)昨天出席「房屋稅檢討座談會」。 記者程宜華/攝影

 

台灣法學基金會昨(30)日舉辦「房屋稅檢討座談會」,前行政院長、東吳大學講座教授陳冲呼籲各地方政府,體認租稅法定原則,法有授權也不可逾越母法規定,並應將房屋稅的計算結果告訴納稅人,立法部門也應重新檢視稅率是否有過度負擔的問題。

多位與會學者認為,房屋稅與地價稅有重複課稅、違法違憲問題,應好好檢討。與會的康克爾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趙文銘認為,現在房屋稅有爭議,因為涉及違法違憲,例如十年前蓋的房子,用當時水泥價格計算房屋稅,十年後要依照上漲的水泥價格重新認定來課稅,這是溯及既往,違法違憲;房屋稅條例明文規定,路段率要減除地價,但現在並沒有減,也是違法違憲。

陳冲指出,面對房屋稅議題,目前民眾處於不利地位;因為先是2014年房屋稅條例修正,在立法上,先讓課稅取得強有力支持,財政部當年底又廢止房屋稅「不得溯及既往」的解釋函,納稅義務人地位馬上變得很低;此外,去年4月28日,最高行政法院還開了一個庭長會議,對房屋稅做出統一見解,這等於讓所有訴訟當事人至少「在行政法院是沒有希望」的,其實長期對租稅人權並不公平。

陳冲呼籲最高行政法院要體認憲法、法律規定,不要去拘束法官審判,他也希望司法院要有準備,因為房屋稅法規定自住住宅要繳房屋稅,但土地稅法卻規定自住者不用繳,這兩個法有衝突,行政法院依據庭長會議來裁定,不會有人贏得官司,就很可能有民眾會要申請釋憲。

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謝哲勝表示,歐洲的自住房屋是不課稅的,如果台灣不課房屋稅,有人會認為不行,可是台灣有契稅、財產交易稅、工程受益費、印花稅等,過去每戶約繳幾千元,沒有甚麼感覺,現在要以市價課稅,就非常有感覺,所以要課稅的話,應該引用房屋稅條例第15條,訂一個免稅額。

謝哲勝認為,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像台灣存在這麼多稅目,光與房屋土地相關的稅就有好幾項,何況台灣有太多重複課稅,現行的房屋稅、地價稅在土地部分就收兩次。

圖/經濟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