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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陳冲:面對OTT 政院須訂通則/東吳大學企管財經講堂

  • 12/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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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1 02:19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當Uber、OTT、P2P…等顛覆性創新科技衝擊傳統特許行業時,東吳大學法商講座教授陳冲昨(30)日呼籲行政院出面訂立通案原則,「不能用石器時代的思維,來因應數位時代的變化」。

產學界看OTT 圖/經濟日報提供
產學界看OTT 圖/經濟日報提供

陳表示,科技不斷推陳出新,今天是Uber、P2P、OTT,交通部、金管會、文化部要面對,明天又有新興科技出來,又會有新的部會要面對「所謂數位科技帶來的Uber效應」,有些共同的問題要面對,這是行政院、國家要面對的問題。但最重要的是「不能用石器時代的思維,來因應數位時代的變化」。陳也說,政府應該鼓勵OTT業者「落地」,並且要有國家對外經貿整體戰略思維。

東吳企管財經講堂第2季第二場次昨日就「數位匯流造就媒體界Uber,OTT網路電視悄悄獵殺有線電視?」,邀請愛奇藝台灣站總經理楊鳴、年代網際世紀公司副總經理常立欣、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副院長、前NCC委員彭心儀等產學界人士共同探討,講堂由陳主持,企管系教授歐素華擔任引言人。

彭心儀也呼應陳的說法,贊成行政院要「站出來」積極面對。彭心儀說,面對OTT業者,政府不可能拉齊管制,但是「面對相同的服務,應該要有相同的管制」,所以「定性」非常重要,OTT是具有媒體特性的科技?還是利用科技的媒體?OTT的管制內容應該視它和有線電視經營內容的相似程度(likeness)而定。

楊鳴指出,愛奇藝申請的項目完全與網飛(Netflix)一樣,都是資訊服務業與電子資訊供應商服務業,「但為何Netflix可以,愛奇藝不可以?」他認為是文化部、陸委會對結果有影響力,所作成的決定。

楊鳴強調,根據兩岸關係條例規定,愛奇藝也列在100項陸資可以投資名單當中,是主計總處行業分類「資訊服務業」下的「串流影音服務」。 最重要的是「先落地才能管制」,「不落地如何管制?」愛奇藝也同意影音頻道應該要有本土內容比例的規範,目前台灣站的本土內容比例就超過20%。愛奇藝將在明年投資100億人民幣,預計拍50部連續劇,其中台灣站也將開始拍戲。

因應OTT,常立欣則說,國內有線電視業者正面臨轉型挑戰,而最大的挑戰就是自製內容不足。「台灣人太愛看新聞了」,台灣電視台一年花在新聞相關節目的製作經費高達7億元,而廣告也被大量瓜分,戲劇或其他類型的製作節目偏少。其次,未得到政府「關愛的眼神」,韓國用稅鼓勵大企業投資影視產品,在台灣卻不行。

此外,常立欣說,政府缺乏產業政策,限制過多,應該讓國內無線與有線電視業者合作,集中資源在內容製作上(也就是IP),這是政府要做的唯一一件事,「 獎勵好的IP,獎勵創新與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