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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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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中心轉知訊息】金門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津貼發給事宜

  • 07/0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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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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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提供:德育中心
一.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得申請金門縣政府學生就學津貼:

(一)金門地區大專校院.金門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

(二)設籍金門縣10年以上現仍設籍金門縣,且曾就讀於金門縣幼兒園.國小.國中或高中(職)合計滿6年以上之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三)設籍金門縣烏坵鄉10年以上,現仍設籍金門縣並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四)其他請參閱就學津貼發給辦法。

二.申請期限

(一)第1學期:每年10月1日-10月20日

(二)第2學期:每年4月1日-4月20日

三.其他申請資料其詳閱就學津貼發給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