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內容由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提供在第九屆第一會期起開始時,朝野立委提出83筆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時至今日,第九屆已滿週年,隨著國會頻道開播日益透明,但好的國會不應只有這樣,國會不管在聽證、調查權或是立委利益迴避的規範等,都還有很多需要改革!
因此,公督盟4月14日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辦「國會改革週年體檢座談會」,四黨負責推動國會改革的立委首度合體對外自評過去一年來國會改革的成果,並一同商議國會改革的下一步要怎麼走。上半場由公督盟理事長黃秀端主持,民進黨國會改革小組召集人李俊俋委員及幹事長葉宜津委員、國民黨首席副書記長林為洲委員、時代力量總召徐永明委員、親民黨幹事長陳怡潔委員皆到場分享說明改革的成果、困境與期待。下半場座談則由各界代表與談,回應立委的說法,並參考本會期司法法制委員會中的待審國會改革法案進行分析。包含台灣教授協會副秘書長陳俐甫、公督盟理事曾建元、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助理教授蔡韻竹、前立法院法制局局長羅傳賢。聽證及調查權將成為國會改革的下一步?
公督盟理事長黃秀端認為「國會透民化是國會改革的階段性成果,但還有很多沒做到,包含調查權、委員化的專業化、召委專業化等問題。」各黨也紛紛肯定國會透明的成果。至於未來的規劃,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表示會將原本8個委員會增加至12個、採單一召委制,並推動聽證權與調查權。親民黨立委陳怡潔也認為「應該健全聽證制度,並提出對行政單位的權限」。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則感嘆「立委除了審議預算作為質詢手段,對官員毫無拘束力,像是對亞泥案,立委毫無權限調閱相關資料,應修改職權法的45條」。對此,李俊俋委員回應:「質詢其實只是監督的一種方式,應該配合其他權力,該有的權利應該要有,最終還是牽涉修憲」。
事實上,大法官釋字第585解釋:「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立法院為能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故立法院之調查權具法源依據。對此,立法院各黨團及個別委員也都針對聽證及調查權提出版本,並於2016年7月11日決議「另定期繼續討論」。可見推動聽證及調查權各黨確實有共識推動,只需商討權限、規範與罰則等內容應如何施行。前法制局長羅傳賢則認為「過渡期間應該修正調查法」,讓國會和監察院合作。
另外,針對現行制度上的困境,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召委權力過大。徐永明委員則埋怨現行議事機制導致小黨在很多委員會因沒有席次而無權提案。國會改革打假球?
在檢視第九屆國會改革的狀況時,台灣教授協會副秘書長陳俐甫感嘆:「政黨輪替後會完成在野時的承諾嗎?」也要求隨著立委被賦予的權力漸增,應加強針對立委的財產申報與利益迴避機制。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助理教授蔡韻竹也質疑:「這些國會改革的處方,是玩真的還是挑軟柿子吃而已?」蔡教授認為,「雖然民進黨所宣傳的『透明的國會』進步很多,但『專業的國會』還是沒有很大的進展,現在雖然有改革但不均衡。何況修法的進度,從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四月都沒再被討論了。這些法案一直擱著,最後很可能因為屆期轉換就夭折了。根據個人觀察,每年有六成的法案死於委員會,屆期之後就不再被審議。」更何況,現在的國會多數黨提出的國會改革支票沒有年限。李俊俋委員在上半場時便以年金改革為由,表示「這個會期不會花太多時間在國會改革」!國會開放了,但專業呢?
最後,前法制局長羅傳賢以自己民國84年出版的國會立法技術相關書籍為例,至今內容竟不太需要修改,可見國會運作沒有太大的改變。羅前局長更指出現行國會法制作業專業不足,時常缺乏考量跨部會的整合運作,就是法律文字上出現問題。相較之下,日本的法制局運作機制較周詳,不僅整合專家學者的意見,也考慮跨部會的運作狀況。黃秀端理事長也回應:「立委提案參差,有時委員會通過後交付院會仍有問題。但現在法制局能力上未必能提供幫助。」羅前局長認為未來法制局人員編制應提高法律背景出身的比例。公督盟也認為,強化法制局的功能將是提升委員提案品質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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