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ENGLISH
  • 網站導覽
:::

一般公告

:::

【學生住宿中心】113學年度寒假轉學新生床位申請事宜。

  • 01/14/2025
  • |
  • 一般公告
  • |
  • 資料提供:學生住宿中心
一、申請資格:113學年度寒假轉學新生(含進修學士班、設籍雙北市同學)。
二、申請時間:114年1月15日(三)中午12時起。
三、申請方式:於開放時間點選申請連結,填寫Google表單後送出即完成登記作業,屆時將依照登記表單的先後順序進行候補作業,表單連結如附:https://reurl.cc/nqond1。(請於Google表單最後一項說明欄位備註為113寒轉生)。

四、開放申請候補宿舍別:
(1)校內宿舍(含榕華樓五人房、柚芳樓八人房及松勁樓八人房)。
(2)泉思學舍二人/四人房。
(3)有容學舍二人/四人房。

五、宿舍床位安排:填寫Google表單時將一併調查宿舍分配志願序,請主動查詢各棟宿舍介紹,若有無法接受之房型請勿填寫。依登記時間先後及填寫志願序分配床位。另,各宿舍空床數不一,恐無法滿足所有同學之第一志願。

六、床位通知時間:預計於114年1月16日(四)起陸續以email通知本次登記者,若未於時間內回覆是否接受床位,將通知下一順位登記者。

七、注意事項:
1、宿舍詳細資訊(如收費標準)請參考本中心網頁功能列→「宿舍介紹」專區。
2、接獲床位通知者,若確定要住宿,請於114年1月20日(一)中午12點前完成保證金繳納,若未繳費將視同放棄,床位將遞補給下一位同學。若是1月20日(一)後才接獲床位候補通知者,請依照床位通知信件說明,完成相關繳費作業。
3、東吳大學春節假期為1月24日至2月4日,若期間有床位釋出,將於2月5日陸續以E-mail通知。
4、依東吳大學校外學生宿舍輔導及管理辦法第八、九條之規定:「開放學生申請床位時,為確保學生住宿意願,收取床位權保證金,入住第6日起床位權保證金轉為離宿還原保證金。若於進住宿舍前休、退學,床位權保證金無息退還;放棄床位、放棄入學、未進住或未繳住宿費者,床位權保證金不予退還。另,首次入住該棟宿舍者,若於獲核准進住日起5日內辦理退宿者,住宿費全額退費,床位權保證金不予退還。第6日起退宿者,除休、退學因素外,一律不退住宿費。」請同學審慎評估是否登記住宿。
5、各宿舍均提供完善之公共設施及設備;且為考量安全,寢室內禁止使用違禁電器(如:快煮鍋等加熱型電器);是否適應宿舍生活,亦請多加考慮。
6、各宿舍法規請參考本中心網頁功能列→「相關法規」專區。

八、寒假上班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8:30-下午4:00,若同學有詢問事項,請於上班時間來電。

九、聯絡方式:學生住宿中心email:housing@scu.edu.tw/電話:02-28819471
(1)校內宿舍窗口:陳致秀專員,分機7566;
(2)泉思學舍窗口:吳亦羚專員,分機7567;
(3)有容學舍窗口:羅曉翔專員,分機2348。